基层各所、机关各股室
现将《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莆市监质监[2022]117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闽市监质监[2022]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省局《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守护行动有序开展。
请各所要迅速摸清辖区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底数,特别是对童鞋童装(包含部分生产童鞋童装)、玩具文具生产企业底数要全面摸排到位,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建立监管档案,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出厂产品质量关。生产企业摸排情况请于7月12日前报送质量股汇总,今后摸排情况有变化的请随时报送。
请各所、相关股室于8月20日前将守护行动阶段性情况、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质量股汇总,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