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包括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50批次,其中合格44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8%。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普通白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2.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3.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出现吡虫啉、噻虫胺、吡唑醚菌酯农药残留超标的可能原因:
①我国现有农药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不高;
②施药技术不到位,药械落后,施药中跑、冒、滴、漏问题突出,污染作物和环境;
③农民缺乏安排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④不按照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作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 2024年莆田市秀屿区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 2024年莆田市秀屿区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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