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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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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

莆田市秀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221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185个;产业活动单位5565个;个体经营户27342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185

100.0

  企业法人

4221

81.4

  机关、事业法人

411

7.9

  社会团体

95

1.8

其他法人

458

8.8

二、产业活动单位

5565

100.0

第二产业

1174

21.1

第三产业

4391

78.9

三、个体经营户

27342

100.0

第二产业

8273

30.3

第三产业

19069

69.7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52个,占33.8%;制造业889个,占1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58个,占12.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523个,占49.5%;制造业4618个,占16.9%;交通运输、建筑业3649个,占13.4%(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185

100.0

27342

100.0

采矿业

4

0.1

6

 

制造业

889

17.1

4618

16.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

0.5

 

 

建筑业

239

4.6

3649

13.4

批发和零售业

1752

33.8

13523

4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7

2.1

1419

5.2

住宿和餐饮业

56

1.1

1419

5.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

0.9

70

0.3

金融业

4

0.1

 

 

房地产业

69

1.3

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5

9.9

456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73

7.2

44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

0.4

41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7

1.7

1608

5.9

教育

246

4.7

47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

0.6

239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9

1.1

184

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58

12.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4221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私营企业88.3%(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4221

100.0

内资企业

4182

99.1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19

0.5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394

9.3

 股份有限公司

37

0.9

 私营企业

3729

88.3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

0.3

外商投资企业

25

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350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8557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7428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6081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404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9988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9430人,占42.2%;建筑业15679人,占16.8%;批发和零售业10522人,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6401人,占43.3%;制造业21160人,占25.2%;建筑业12959人,占15.4%(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93509

38557

84041

39988

采矿业

780

381

22

3

制造业

39430

18290

21160

116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39

354

 

 

建筑业

15679

3680

12959

4914

批发和零售业

10522

4701

36401

170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5

378

369

93

住宿和餐饮业

580

317

4554

245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8

151

406

181

金融业

22

13

 

 

房地产业

722

284

19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26

1743

1643

67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261

1516

87

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2

478

57

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8

189

4736

2221

教育

5692

3208

193

13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34

632

633

23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7

121

771

37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582

212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女性人数不含金融部门普查数据。表中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及女性人数不含个体道路货物运输。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9.9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9.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0.4%。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4.5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0.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9.8%。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02.55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2.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8.0%(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99.92

584.57

902.55

采矿业

12.07

2.12

0.71

制造业

352.79

208.34

460.0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7.61

184.87

138.25

建筑业

62.72

15.00

51.09

批发和零售业

61.35

37.15

202.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67

11.79

4.67

住宿和餐饮业

6.69

1.64

1.0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97

0.25

2.29

金融业

 

 

 

房地产业

43.29

26.84

7.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3.80

64.83

18.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79

3.53

11.9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0

2.29

0.7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48

0.13

0.85

教育

14.18

1.76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3

2.10

0.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5

0.14

0.6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32

21.6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四、分乡镇情况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笏石镇2394个,占46.2%;东峤镇1237个,占23.9%;埭头镇423个,占8.2%。

(详见表2-6。)   

2-6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5185

100.0

5565

100.0

    笏石镇

2394

46.2

2572

46.2

    东庄镇

411

7.9

449

8.1

    东峤镇

1237

23.9

1293

23.2

    埭头镇

423

8.2

473

8.5

    平海镇

357

6.9

380

6.8

    南日镇

234

4.5

249

4.5

    月塘镇

129

2.5

149

2.7

2018年末,全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笏石镇37862人,占40.5%;东峤镇33429人,占35.7%;埭头镇6860人,占7.3%。(详见表2-7。)  

2-7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93509

38557

    笏石镇

37862

17092

    东庄镇

6035

1998

    东峤镇

33429

12946

    埭头镇

6860

2150

    平海镇

3344

1494

    南日镇

2308

1106

    月塘镇

3671

1771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女性人数不含金融业部门普查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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