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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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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

莆田市秀屿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2月21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752个,从业人员10522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7%,零售业占56.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9.2%,零售业占40.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52

10522

批发业

766

622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7

15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8

61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2

124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3

39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8

121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15

175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2

277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100

566

零售业

986

4294

 综合零售

58

5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2

64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0

5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8

45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2

8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6

20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9

18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9

70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02

931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52

10522

内资企业

1744

10361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12

252

 有限责任公司

112

1422

 股份有限公司

11

128

 私营企业

1605

8541

 其他企业

3

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92

外商投资企业

4 

69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国有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90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0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6亿元,负债合计37.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2.46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1.90

37.43

202.46

批发业

51.03

33.35

174.1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01

4.49

3.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07

0.40

7.2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7.69

14.47

25.1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41

0.55

16.2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78

1.06

15.3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89

11.23

74.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8

0.36

3.64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2.01

0.80

29.08

零售业

10.86

4.08

28.35

 综合零售

1.11

0.61

3.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88

0.22

1.2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11

0.46

2.4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0

0.76

4.8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45

0.28

0.8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67

0.50

2.5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46

0.19

1.3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3

0.45

1.8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74

0.62

9.96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7个,从业人员1655人(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7

1655

 道路运输业

77

953

 水上运输业

16

56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

4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

82

 邮政业

2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7亿元,负债合计11.9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67

11.90

4.67

 道路运输业

2.20

0.68

2.11

 水上运输业

16.28

11.17

2.0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4

0.01

0.0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14

0.03

0.41

 邮政业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6个,从业人员580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8%,餐饮业占73.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6.2%,餐饮业占23.8%(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外商投资企业占1.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58.1%,外商投资企业占41.9%(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6

580

住宿业

15

442

  旅游饭店

4

17

  一般旅馆

11

425

餐饮业

41

138

  正餐服务

20

82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业

19

50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6

580

内资企业

55

337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

10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53

327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2亿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4亿元。负债合计1.6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00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12

1.62

1.00

住宿业

4.97

1.56

0.84

  旅游饭店

0.11

0.03

0.06

  一般旅馆

4.86

1.53

0.77

餐饮业

0.14

0.05

0.17

  正餐服务

0.12

0.05

0.13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业

0.02

 

0.02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个,从业人员428人(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4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5

4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

375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私营企业占89.6%,有限责任公司占8.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56.1%,有限责任公司占16.6%。(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428

内资企业

48

428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

71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43

240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7亿元。负债合计0.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97

0.25

2.2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80

0.20

1.7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7

0.05

0.55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9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个,物业管理企业2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个。

2018年末,全国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22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53人,物业管理企业18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2人(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9

72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

453

物业管理

23

182

房地产中介服务

15

72

房地产租赁经营

4

15

其他房地产业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国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3.29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1.7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4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64亿元。负债合计26.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4亿元(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3.29

26.84

7.94

房地产开发经营

41.71

25.97

7.08

物业管理

0.40

0.11

0.55

房地产中介服务

0.64

0.46

0.24

房地产租赁经营

0.52

0.30

0.07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4个,从业人员3974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6.5%,商务服务业占93.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7%,商务服务业占95.3%(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04

3974

租赁业

33

186

商务服务业

471

378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04

3974

内资企业

503

3971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3

25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56

381

  股份有限公司

5

66

  私营企业

438

3490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注:根据国统字[2016]18号文件要求,个体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上表中其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只有1家,数据不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86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06亿元。负债合计55.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8亿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5.86

55.60

18.78

租赁业

0.79

0.18

0.59

商务服务业

95.06

55.42

18.1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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