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涉及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家具及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杂品;老年人用品;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类的11种产品的2025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依法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莆田市秀屿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实施细则(车用柴油、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水性墙面涂料、定配眼镜、塑料购物袋、老视成镜、电热水壶、手洗餐具用洗涤剂、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食品接触用塑料容器、一次性筷子)
特此公告。
莆田秀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