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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林万春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定于2025年7月25日9时0分在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林万春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一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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