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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责令”到“配合”地下车位违建的温情化解实践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时间:2025-10-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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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聚焦违建管控核心目标,坚持“沟通先行、教育引导、依法督促”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与人性化沟通,成功推动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既高效消除违建隐患,也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可。


今日,我大队接到群众投诉,称位于辖区内某小区公共地下停车位被人买下改成仓库很不合理。我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经核实该小区2号楼业主许某存在未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下室封闭墙体进行违法建设。

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向业主许某发放了第Z5003072《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在具体工作中,我大队执法人员与违建者面对面交流,详细说明违建认定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潜在安全风险,避免“一刀切”式执法;二是“换位思考化解抵触”,主动倾听违建者诉求,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业主许某在经过与我队执法人员多次深入交流后,愿意主动配合工作,对中队“不生硬、重情理”的执法方式给予高度认可。在沟通达成共识后,我队执法人员全程跟进拆除进度,协助协调拆除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自拆工作平稳推进。目前该违法构筑物已拆除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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