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莆发改〔2020〕53号)、《中共秀屿区委办公室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的通知》(莆秀委办发〔2020〕24号)相关规定。依法明确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17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95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清单
中共秀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6日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