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民〔2021〕28号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有关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秀审改办〔2021〕2号)文件及秀屿区民政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秀屿区民政局权责事项11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其他职责事项43项。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民政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秀屿区民政局权责清单
秀屿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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