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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按照<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秀屿区第一季度机修业抽查检查,现将开展检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4年3月21日
二、检查对象:秀屿区联建汽车维修厂。
三、执法检查人员:张伟民、余汉斌。
四、检查结果:
1.已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
2.机动车修理业已按要求建立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相关制度和要求;
3.承修机动车有按规定如实登记。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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