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按照《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秀屿辖区第一季度旅馆业抽查检查,现将开展检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4年3月21日
二、检查对象:华居宾馆
三、执法检查人员:张伟民、余汉斌。
四、检查结果:
1.已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房间数、楼层数等与申请材料一致;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安全指示、警示标志、防火、防盗设施已安装,运行正常;
3.已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5. 无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在客房安装偷拍设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有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