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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上半年 爆破作业单位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公告

来源:秀屿公安分局 时间:2024-06-2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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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按照<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将于2024627日组织开展秀屿辖区上半年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检查工作。现将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进行公告

1、采取抽查的方式:“双随机抽查”。

2、确认检查对象: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3、参加本次执法检查人员:郑德武、卓剑明

4、拟检查时间:2024627

附:治安大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

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1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治安大队

秀屿辖区1家爆破作业单位

1.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

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经常性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

3.是否定期召开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经常对保管员和值班守护人员等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

4.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挂靠”现象,是否落实年度复训要求。

5.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6.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7.是否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台风多发的气候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汛抗灾准备。

比例不低于30%/1次(至少1家)

每半年不少于1次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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