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检查对象: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三、执法检查人员:郑德武、卓剑明。
四、检查结果:
1.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一致。
2.定期召开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
3.爆破作业人员未存在“挂靠”现象,有落实年度复训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一致。
5.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台风多发的气候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汛抗灾准备。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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