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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2、3月)

来源:秀屿区卫健局 时间:2025-04-0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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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

莆秀卫医罚〔2025〕4-1号

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卫生所分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医疗卫生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卫生所分所

 

PDY01048835030590D6001

     

黄*平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18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莆秀卫医罚〔2025〕4-2号

黄*平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医疗卫生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黄*平

       

350321******0353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18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莆秀卫医罚〔2025〕5号

蔡*荣非医师行医案

医疗卫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蔡*荣

       

350321********4858

 

1.没收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25.3.6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莆秀卫医罚〔2025〕6号

黄*民非医师行医案

医疗卫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黄*民

       

350321********7311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3.9万元

2025.3.6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莆秀卫医罚〔2025〕7号

游*坤非医师行医案

医疗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游*坤

       

350321********6019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63元和先行登记保存的药品、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25.3.12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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