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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莆市价[2018]16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4-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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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计财局),北岸经信商务局、湄洲岛经贸招商局: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价费[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

 



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8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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