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以下简称798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政办〔2019〕51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69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秀屿区区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实行区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类1项。
二、区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我局将通过门户网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并适时在门户网站更新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
三、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按国家、省、市政策执行。
附件:秀屿区区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
秀屿区区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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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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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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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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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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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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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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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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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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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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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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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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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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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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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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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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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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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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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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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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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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