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31号)文件要求,经过前期收费调查和多次会议协调,请收费单位向我单位报送以下资料(含电子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按要求核算填报的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的定价成本表或收费评估报告。
三、数据内容说明及依据。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主要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及其相关依据(说明填报的各成本费用数据来源或计算构成,主要是能说明该服务的总成本费用和单位成本费用)。
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
五、提供编办批复单位机构和人员职数批文、固定资产详细清单、单位月份职工工资清单、当年度物业服务人员花名册、单位简介资料和生产量、销售量、服务量以及相关的统计报表。
六、所需的其他资料(你单位认为与收费成本有关的说明资料。如:本行业会计制度或规定、有关部门相关的批件、批文、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
请各单位提供的每一份资料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郑炜珊 邮箱:5851774@163.com
联系电话:15080119552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主楼222室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0日
抄送: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