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防指〔2023〕9 号
各镇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区渔业防台风工作,坚持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上渔船渔排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秀屿区渔港、码头、沃口和网箱养殖区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通报各镇防指、区防指成员单位(如发生人事变动,监管责任人随职务岗位相应变更调整),请各防台风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态度,按照《莆田市秀屿区海上渔船渔排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防台风的宣传、渔船回港避风、渔船渔排人员转移以及值守巡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附件:1. 2023年秀屿区避风渔港、避风锚地防台风责任人
2. 2023年秀屿区海上养殖渔排集中区防台风责任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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