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埭头镇埭头村卫生所分所因一体化卫生所建设,需注销分所。故向本机关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本机关审查,符合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2022年国务院令第752号修正)第二十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九条,现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名称:秀屿区埭头镇埭头村卫生所分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少雄
类别: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登记号:PDY01080835030590D6001
地址:秀屿区埭头镇天云西路153号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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