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概况
秀屿区现辖7个镇,148个村(居),总人口72.7426万人,老年人有10.0933万人,占全区总人数的13.87%,高龄老人17395人,占全区总人数2.39%。目前已建的养老机构有镇级敬老院6家和农村幸福院61所、日间照料中心7个和福利中心一期;在建的有农村幸福院19所、日间照料中心7个和福利中心二期(百寿康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1、人口现状。截止2019年初,秀屿区有户籍总人口72.74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093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87%,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大、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
2、养老现状。养老机构方面,全区目前9家养老机构(机构3家,敬老院6家),其中民办2家,公建公营7家。农村幸福院方面,全区建有标准农村幸福院村数61所,其他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村数138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今年将新建19所农村幸福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进一步再提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方面,全区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所,在建的日间照料中心6所,城区街道和中心城镇覆盖率100%。2019年新建1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市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莆田盛兴护养院:该院是医养结合的民办非营利性高端养老机构。护养院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核定床位为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0张。以“帮天下儿女尽孝、为世上父母添福”为使命,为老年人提供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保健、餐饮、文娱等全方位、高品质的专业化服务。配有专业的医护团队,现有医师5人(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医师3名)、护士8名、养老护理员5名、ABS抢救车、心电监护仪、ABS发药车、电动吸引器、药物推注泵等医用设备。设有设有护理站、医生办公室、单人间、双人间、接待室、餐厅、公共休闲活动区、多媒体多功能厅、棋牌室等区域,房间内均提供24小时热水、网络电视、呼叫器、医护求助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实用、安全的生活空间。院内西侧设有休闲运动场,老年人可在此散步、活动。为了让子女能更放心,护养楼内每个房间均配备有网络监控,可与家属手机联网,子女们无论在何地,都可以随时关注父母在院期间的动态。
护养院于2019年8月18日试营业,现入住老人8名,入住率为4%,均为全护老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均对护养院的环境、住宿条件、饮食、医疗护理表示满意,特别对能够在护养院就能看专家门诊,解决小病和原有基础病问题非常高兴,称这是其他养老院没有的待遇,老人的子女亲友都觉得可以安心放心。
四、投资类型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养老机构一般建设、登记、备案流程
(一)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1)明确用地范围。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前提下,可使用以下3类房屋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含民办):①整体购买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②租赁闲置企业厂房、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含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③购买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和办公用房。
(2)明确供地方式。一是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二是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3)实行优惠地价。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同类地块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以按规定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盘活存量用地。一是利用闲置工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的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及用地举办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机构,经审批、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根据新的功能需求申请调整规划总平并依法办理规划和消防手续。二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利用闲置资源改造。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5)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养老服务项目,优先予以办理供地手续;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允许办理只转不征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允许在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时单独组卷报批。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筹办审核意见后,由承租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征求厉害关系人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举办单位制定改造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按照建筑改造出具使用功能变更意见函。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1)改造设计方案由消防部门根据规划变更意见和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对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2)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投资(运营)方也可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三)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手续
1.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于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养老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市、县民政部门备案。
2.各级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其提早做好备案相关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获知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督促引导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市、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接收并审核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对材料齐全者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同时,应告知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回执可通过民政受理窗口预约转交或挂号信邮寄给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的相关材料应及时转交同级养老服务部门存档。
4.养老服务机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应当于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关事项备案工作。对于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未备案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对于登记后未备案的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提醒联络和督促指导。
六、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区民政局养老科
联系方式:0594-5850813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财政楼326室区民政局。办公时间:夏令时 早:8:00-12:00 下:14:30-15:30
冬令时 早:8:00-12:00 下:15:00-18:00
建议附上:1.地方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2.地方推介养老服务在建和储备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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