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公布福建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3〕1号)文件精神,以及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水平,我中心决定将秀屿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业务(秀屿建行二楼)进驻到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一楼27-28号,具体通知如下:
1. 9月2日起,秀屿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业务(秀屿建行二楼)进驻到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一楼27-28号,秀屿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秀屿建行二楼)不再对外开展业务。
2.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94-5875989、2222368、12329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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