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0日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印发秀屿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秀政规〔2022〕1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区现代服务业在全区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不断上升,大力发展服务业对于拉动区域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区服务业专业化发展、集聚融合、开放创新,着力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切实提升服务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区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推动我区服务业专业化发展、集聚融合、开放创新,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服务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
三、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一年。
四、主要内容
1.《实施意见》共2大点19小点,近5800字,主要阐述十四五期间,着眼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围绕切实提升服务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研究确定支持对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2.《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对象为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切合产业配套需求,在本区依法经营、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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