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源头防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动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科教兴区、海洋富区、工业强区、物流活区、新城旺区”新时代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标任务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升级,结构性调整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上升水平力争全市领先,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O3浓度继续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水环境优质水体比例继续提升,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降低农村黑臭水体比例并保持水质稳定,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得到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秀屿美丽秀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秀屿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为宗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5+N”行业污染整治成效明显,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源水质持续良好,近岸海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主要内容
(一)减污降碳两手抓,低碳发展共促进
降碳为总抓手,以O3与PM2.5管控为重点,调整优化环境治理模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统筹谋划一批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齐头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2025年,O3、PM2.5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达标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二)实施流域“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坚守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土海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纵深推进秀屿区流域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整体功能为核心,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扩容,统筹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三)全面加强海陆统筹,打造美丽“三湾一岛”
坚持“三湾一岛”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产业,结合“海滨旅游,五彩秀屿”旅游品牌,构建海洋生态示范区,推进平海湾、湄洲湾、兴化湾和南日群岛海域湾区美丽海湾建设。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达100%,消除入海溪流劣V类水体。
(四)立足生态兴城,建设宜居宜业富美秀屿
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建设城市生态廊道,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构建城市生态水系,统筹城乡大气污染治理,打造城市蓝天白云,加强资源废物循环利用,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环境优美、人文醇美、建设精美”的富美秀屿。
(五)纵深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打造生态美丽乡村
深化绿盈乡村建设模式,实施“一革命四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持续推进土壤防治攻坚行动,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打造村庄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实现生态富民。
(六)推动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循环美丽园区
全面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实施“一园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构建互补的绿色循环工业产业链,优化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全面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原物产业承载能力,大力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学施策,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转型意识,明确各园区节能降碳的行动重点,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七)强化风险防控,牢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加强核安全监管,加快放射性污染治理,保障放射源安全保持先进水平,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和尾矿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
(八)深化示范区建设,提升现代化环境管理水平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推进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保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落实,推动秀屿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将规划各项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对保持并改善本行政辖区内环境质量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分工协作
做好规划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评估。发改、商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推进规划实施。
(四)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和监管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
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财税政策,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地方债、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推进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五)加强评估考核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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