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7日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莆秀政办规〔2024〕2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农贸市场是广大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市民“菜篮子”和“米袋子”的重要来源。近年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农贸市场逐步进行了改造提升,市场的秩序管理和综合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市场硬件设施较差、管理水平滞后等因素造成的市场秩序和环境状况差等问题进一步突显。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群众期待,农贸市场总体环境和管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因此,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莆政办规〔2023〕10号)文件,制定实施《秀屿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既为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也是提高城市文明形象的具体措施。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时间(2024—2026年),对全区现有的6个农贸市场(笏石农贸市场、上塘新农贸市场、东庄农贸市场、埭头农贸市场、东峤农贸市场、月塘农贸市场)按照“整体筹划、分类实施、一场一案”的整治提升思路,分类采取“整治提升、就地改造、选址新建、关停取缔”的方案统筹提升,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清洁有序、市场管理精细、商户文明经营”的市场体系。同时,突出农贸市场公益性,鼓励农贸市场资产整合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农贸市场“颜值”“内涵”双提升。
三、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2024年5月7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整体谋划。由区商务局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全面调研全区现有农贸市场基本情况并建立形成信息档案,对经摸排列入提升计划的市场,除计划关停取缔的市场外,参照《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建设标准》1.0版标准进行分类提升,鼓励条件成熟的农贸市场参照2.0版建设标准进行提升。由各镇人民政府结合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明确辖区各个农贸市场分类整治类别(整治提升、就地改造、选址新建、关停取缔)以及完成时限。
(二)分类实施。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总体部署,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各项工作的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区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税务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交警支队等区直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按照四类方式实施:整治提升、就地改造、选址新建、关停取缔。
(三)盘活资产。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参照历史遗留政府主导性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法,妥善解决农贸市场确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
(四)资金保障。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以及市、区两级各补助30%、市场业主自筹40%的比例对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建设予以资金支持,其中,符合1.0版标准的农贸市场工程建设资金认定标准不高于1000元/平方米,符合2.0版标准的农贸市场工程建设资金认定标准不高于1500元/平方米。各个农贸市场项目业主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属地政府进行报备,报备材料包括农贸市场改造或建设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市场权属证明等,在项目业主完成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后,由各镇人民政府对照《莆田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建设标准》进行实地评审,并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审核,经评审合格和审核确认后,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30%的区级资金补助。市级财政按照区级财政已兑现的补助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同时,各有关单位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相关政策扶持资金、政策性银行融资等支持。
(五)常态管理。鼓励各镇人民政府依托专业企业,通过农贸市场股权转让、资产收购、合资经营、承包经营等市场化形式,组建农贸市场专业化运营管理平台,开展农贸市场资产整合及统一运营管理。坚持一手抓改造一手抓管理。整治提升期间,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工作不能放松、简化。各镇人民政府要参照《莆田市农贸市场“五有”“五不”管理指引》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督导工作,同时注重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此次整治提升,推动全市农贸市场逐步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五、关键词诠释
“农贸市场股权转让、资产收购、合资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是指农贸市场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卖出、赠与、互易给其他个人或公司等,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农贸市场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合资经营是指国际企业与农贸市场各出部分投资,分享股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承包经营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农贸市场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戴雪冰
联系方式:13959523352
七、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1)利民措施:通过开展农贸市场不动产确权或经营权整合,妥善解决农贸市场确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盘活农贸市场资产资源。通过整治提升,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和设施建设,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农贸市场综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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