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养殖区块位于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场区内,呈西北-东南走向的不规则形状,占用海域面积165.4052 hm2,为藻类筏式养殖。施工周期6个月。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养殖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3开放式养殖用海”类型;一级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二级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本项目属于“18渔业用海”“ 1802增养殖用海”。
本项目申请海域使用面积165.4052 hm2,申请用海期限为15年。
二、 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
三、 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703室
四、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我局提交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2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延龄
电 话:17720820420
传 真:587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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