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
准入业务的公告
按照莆建房[2018]25号《关于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秀屿区人民政府[2018]52号《关于研究秀屿区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公有房上市准入有关问题的纪要》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办理各类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的(含违规住房清理),房屋的市场价格按届时市税务局信息系统核定的价格来进行计收,土地出让金按届时的城镇基准地价文件规定计收,住宅配套(店面)现地价按参照法,参照同一时间段的秀屿城区商业营业用房的平均销售均价进行计取,住宅配套(车库)现地价按参照法,参照同一时间段的秀屿城区的车库车位的平均销售均价进行计取。现因市税务局暂未发布2019年的房屋的市场价格,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待市税务局出台发布2019年的房屋的市场价格后再开展该业务,咨询电话:0594-5872817
秀屿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