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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2021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复核工作。此次年度复核的对象为全区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以及公共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的人员。请你们结合本镇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名单(保障性住房系统待年审列表中)组织开展年度复核工作,年度复核起止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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