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8〕153号)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试行)的通知》(莆秀政〔2011〕13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秀屿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实施。
二、房源情况
秀屿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四新安置区东侧共17套。具体房号为(A2-407、A2-408、A3-206、A3-407、A3-502、A3-508、A3-605、A3-405、B栋106、B栋209、B栋211、B栋303、B栋310、B栋505、B栋610、B栋705、B栋902)。
三、配租原则
实物配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配租对象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在莆田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批次审核通过的轮候对象康淑莲等8户。
五、配租方法
(一)抽签。配租对象需由申请人本人随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抽签,逾期不参加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
1、抽签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
2、抽签地点:区住建局会议室
3、抽签方式: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由区住房保障中心事先编好的具体房号,分两次抽签,残疾、优抚对象可优先选房:
第一次抽顺序:第一次所抽的号码为第二次抽签的顺序号。
第二次抽房号:以第一次抽签抽到的号码依次排序进行第二轮抽签,抽到的房号即享受本批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号。
(二)签订协议、入住。已抽签确定具体房号的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缴纳保证金200元至莆田市秀屿区住房保障中心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秀屿支行,账号:35050163500700001342。缴纳保证金后凭入住通知书到四新保障房物业处领取房门钥匙。逾期不签订租赁协议,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
附件:
1. 秀屿区2023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信息表
2. 秀屿区2023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候选人名单
莆田市秀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