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秀屿区现有在保廉租租赁补贴保障家庭2户,均为往年在保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经系统年审,其中:陈文廉户符合廉租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给予发放租赁补贴;林秀兰户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廉租房租赁补贴准入标准,不符合保障资格,不予发放租赁补贴。现将林秀兰、陈文廉等2户保障家庭基本情况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将按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建房[2020]35号)文件标准给予发放租赁补贴金。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6729629 ;举报电话:6729629 投诉电话:6729629,网址:www.ptjsj.gov.cn。
秀屿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