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莆田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刻汲取“7.16”永安大湖镇在建房屋垮塌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秀屿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落实,在工作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布秀屿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凡发现农村集体土地上在建房屋存在以下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统称举报人)都有权利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房屋进行举报。
(一)农村在建房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其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形。
二、奖励办法
经属地镇核查属实,区级复核通过后,由秀屿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情况属实的实名举报人给予100元奖励。
三、举报方式(实名举报)
秀屿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0594-5951767。
笏石镇举报电话:0594-5893036
东庄镇举报电话:0594-5591011
东峤镇举报电话:0594-6976333
埭头镇举报电话:0594-5292590
平海镇举报电话:0594-5702102
南日镇举报电话:0594-5799204
月塘镇举报电话:0594-5990868
人工举报接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
四、保密规定
受理部门应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秀屿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其它事项
(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多人多次举报同一问题或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建筑不同问题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三)举报人应当详细说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位置和情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