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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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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财政所、村建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147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5万元(具体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区2022年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二、各镇要按照闽建村〔2021〕8号文要求,加快施工组织,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及时按照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完善户一档,完整准确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附件2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镇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6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要求,切实履行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防范资金结余。同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五、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各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监控等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栋)

提前下达资金(万元)

备注

笏石镇

1

1.71

 

东峤镇

1

1.71

 

埭头镇

1

1.71

 

平海镇

1

1.71

 

月塘镇

1

1.71

 

合计

5

8.55

 

 


附件2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表

省主管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县区财政部门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市县区主管部门

有关市、县(区)住建局

年度总体目标

支持我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对象危房改造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农房抗震改造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100%

农房设计

有基本设计

时效指标

符合条件对象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

100%

成本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分类分类补助标准

100%

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因地制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无严重损毁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基本保障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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