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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秀屿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

来源:秀屿区政府办 时间:2022-08-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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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6日,区政府郑松青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莆田市秀屿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送审稿)等事宜,听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区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全区上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绷紧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根弦,紧盯省督察组下沉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件,提前谋划推进整改,确保在省督察反馈前取得明显成效。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针对省督察组下沉指出的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摸排本辖区、本领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彻底整改到位,同时,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要压实责任、优化作风,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各企业主体转变发展观念,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对于出现“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确保以严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质量,是极其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工作。要分类施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难题,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施工力量;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方面,逐村倒排计划,督促供水公司增加施工力量,加快点题整治进度,同时,同意在埭头镇赤石增设日供水能力1万吨净水设施一套,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要压实责任,区住建局要根据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属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滞后的,要从严从重扣款,区效能办要制定问责依据,按照2022年底序时进度和20233月份全面完成两个时间节点,对未能完成的予以问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镇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工作负同责,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一同问责。

会议原则同意区水利局提交的《莆田市秀屿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送审稿) 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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