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人〔2025〕21号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石进辉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文銮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海英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光磊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梨辉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少华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苏文锦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东峤司法所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黄国雄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吴长晖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职务、林文銮同志的莆田上塘金银珠宝城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事业副科级待遇)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请按行政任免程序办理。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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