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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凡炜、林海清同志任职的通知

莆秀政人〔2025〕2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6-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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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单位:

  徐凡炜、林海清等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经研究决定:

  徐凡炜同志任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林海清同志任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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