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土〔2025〕22号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莆田市大欣鞋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莆秀自然资〔2025〕12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大欣鞋业有限公司位于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莆国用〔2014〕第W2014032号),用地面积19437.74平方米。
二、该地块收回后作为政府存量土地,今后按照经批准的规划用途使用。
三、地块收回后日常监管由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负责,收回地块不动产登记注销手续由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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