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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秀政办〔2025〕26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1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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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秀屿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

  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体教融合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根据我区实际,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现就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秀屿区实际,以一体化理念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充分发挥体育综合育人功能,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动秀屿建设体育强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体育人,全面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充分挖掘体育对促进青少年成长与发展的独特价值,推进实施高水平体育教育,实现以体健身、以体育德、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二)坚持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围绕核心任务和关键领域,转变思想观念,革新育人理念,坚持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建立体育、教育等多部门融合协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推进体教融合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发展。聚焦深化体教融合的关键环节,围绕赛事体系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等问题,精准施策、有序推进,促进体教融合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开放共赢,创新发展。规范有效利用社会专业资源,创新体教融合工作模式,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体育育人网络,开创合作共赢的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基本形成教学体系规范、训练构架完整、竞赛体系完备、人才渠道畅通、保障机制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格局基本构成,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基本完善,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基本形成。学校体育体系和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少年体育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体质健康有效增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多元协同,优秀人才不断涌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实施学校体育质量提升计划。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与健康课,3-6年级和初中1-3年级每周3节体育与健康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增加到每周4课时;高中(含职专)每周2节体育与健康课,确保每天安排广播操1次,眼保健操2次,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通过“教会、勤练、常赛”的方式,指导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校要全面严格落实早操、体育大课间和课后体育活动制度,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逐步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实际情况,布置有针对性的体育家庭作业,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2.强化学校体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比赛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将达到国家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多渠道补充体育师资,鼓励有一定专长或基础的学科老师“一岗多能”通过培训承担部分体育带训及赛事活动组织等工作,对体育师资队伍形成有益补充。加强体育专项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训练水平,结合课后服务推进实施体育教师课后带训工作制度,学校落实完善体育教师工作量考核、薪酬待遇、奖励评先、职称评定等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4.保障学校体育教师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关心关爱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间操、体育活动课、课后训练、课外比赛、课后服务、体质健康测试、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科学计入体育教师其他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予以体现。承担各体育传统校课后带队训练工作任务的体育老师,每周担任12节体育学科教学工作量及4节课后带队训练的其他工作量即视同工作量达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5.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把落实课程开设情况、阳光体育开展、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评价考试组织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组队参加竞技比赛成绩,初中学校体育中考平均分排名纳入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和素质教育评估范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6.提升学校健康教育水平。聚焦以健康观念、健康知识、健康方法、健康管理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健康素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行为习惯。落实各学段健康教育教学时间,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以上健康教育课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7.提高运动风险管理及专业救护技能。强化师生体育运动安全教育,正确看待体育运动伤害。体育课增加安全避险教学内容,普及心肺复苏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心肺复苏特色专用教室,让更多的学生掌握急救常识。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有安全风险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由学校购买商业保险,保障全校师生体育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红十字会)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8.建设教体合一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平台。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全区青少年体育赛事,统筹安排竞赛计划,严格资格审查。完善中小学校竞赛制度,小年龄组比赛尝试以冬夏令营等形式组织。打造区校外联赛、锦标赛、对抗赛等多元化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将每年开展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竞技比赛纳入评比机制,实时公布竞赛总分排名,排名成绩纳入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9.广泛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应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校外体育比赛。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每年举办中小学生体育赛事,每年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推动学校选拔并组建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棒垒球等集体项目学校代表队,积极参评“市队校办”“区队校办”,推动高质量完成参加全国级、省、市级青少年体育竞赛任务。(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三)优化青少年体育训练布局

  10.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鼓励全区中小学校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实现每所学校至少有一项体育特色项目,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荐开展较好的区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参与申报省、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11.加强中小学项目布局和融合共建。重点推动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棒垒球、游泳、射箭、田径等项目发展,做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布局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体育项目。巩固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国家射箭重点学校、区实验小学羽毛球传统校特色办学,提升毓英中学足球、篮球、区第三实验小学足球等传统校队与少体校衔接有效联动,联合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四)深化体校改革

  12.转变体校职能。推进走训形式体校逐步转型发展成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指导区域内青少年体育训练,积极与中小学校合作;整合利用全区体育资源,为学校提供场地设施、教练师资、科研等保障服务。建立定期选派体校优秀教练员到学校驻训,指导训练制度,提高学校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13.强化体校学生文化学习。区文体旅游局联合区教育局落实适龄体育特长生的文化教育与就近优质中小学校建立结对关系,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14.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管理。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各学校配合区少体校做好运动员年度注册工作,不随意开具学籍证明材料等信息,确保秀屿区竞技体育人才不流失、不外注,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15.加强运动队“区队校办”建设。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鼓励与区少体校联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负、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原则,全区范围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班级,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运动训练的关系,重视文化课优秀师资的配备。以本区羽毛球、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项目为试点,探索推进“区队校办”模式,建立体育专项经费、场地器材设施、教练员进校园、专业教练员团队建设等保障机制。“区队校办”是指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充分发挥“体教融合”培养人才的优势,与联办项目训练单位共同在全区范围遴选运动员,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负责运动员文化教育,联办项目训练单位负责教练员选派和组训工作。(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五)建立社会体育组织融合发展体系

  16.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发展。建立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依法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按照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支持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开展校企体育合作。(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

  17.支持社会体育组织有序参与学校体育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优质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提高体育运动技能。对参与学校课后体育服务、组建校队提供帮助的优质社会体育组织,给予政策帮扶。(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六)着力提升青少年运动技能水平

  18.注重青少年运动技能培养。着力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提高青少年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等专项运动技能,帮助青少年在基础教育阶段掌握科学锻炼方法。(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19.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制定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公开招聘方案,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学校。各级学校根据运动项目发展实际和学校师资比例,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合理确定岗位数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0.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师和学校教练员。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练员的渠道。或参照闽体规〔2023〕2号文件《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进行岗位设置、聘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七)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21.创新体育特长生评价政策。推动各小学、初中、高中结合实际,制定体育特长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采取同区跨校选材、灵活学籍等综合措施为体育特长生创造发展空间,持续提供升学通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22.构建优秀体育人才“一贯制”培养体系。推进各校遴选体育基础较好、特色较强的中小学,以1所高中与2-3所的初中、2-3所小学形成“一贯制”布局,探索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按运动项目对口升学相衔接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培养输送体系。(1)2025-2026学年,试点发展区实验小学“总校+”羽毛球特色校,以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毓英中学形成一贯制羽毛球输送训练体系,协调市教育局制定莆田第十中学高中体育羽毛球特长生的升学录取保障等政策。(2)逐步开展莆田第二十五中学田径项目,建立笏石中心小学、东峤中心小学、秀山初级中学、毓英中学田径队,协调市教育局制定莆田第二十五中学高中体育田径特长生的升学录取保障等政策。(3)逐步发展区实验中学足球项目,建立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市实小秀屿分校足球队,协调市教育局制定实验中学高中体育足球特长生的升学录取保障等政策。(4)逐步发展莆田第十中学篮球项目,建立笏石中心小学、东峤中心小学、秀山初级中学、毓英中学篮球队,协调市教育局制定莆田第十中学高中体育篮球特长生的升学录取保障等政策。(5)发挥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棒垒球名校引领作用,建立区实验小学、毓英中学棒垒球队,协调市教育局制定秀屿区实验中学高中体育棒垒球特长生的升学录取保障等政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23.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要将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新建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要尽可能地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加强场地设施与周边学校共享共用。选择部分试点学校场馆进行改造提升,共同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共享体育场馆设施。对办学场地受限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指导学校兼容建设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拓展学生体育活动空间。推进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24.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加强各项体育专项经费统筹,每年保障600万元经费,重点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养、青少年运动训练、竞赛体系建设、人才选拔等领域。完善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对全区传统校办训单位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激励机制,完善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共同促进青少年体育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八)组织实施

  25.建立体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卫健局等部门参与的秀屿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决定。联席会议由分管体育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6.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体教融合工作考核机制,教育部门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健局)

  本方案由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由区文体旅游局收集汇总,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工作策略。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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