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土〔2025〕36号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莆秀自然资〔2025〕146 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兴秀路(迎祥街-涵港大道)项目中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莆秀土〔2023〕11 号),用地面积 558.26 平方米。
二、该地块收回后作为政府存量土地,今后按照经批准的规划用途使用。
三、地块收回后日常管护由笏石街道办事处负责。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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