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人〔2025〕33号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谢家炜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含共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东峤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若霖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廖奇芳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亮山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剑清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吴颖峰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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