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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管理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莆秀政办〔2025〕3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1-1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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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国投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笏石街道办,区直相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秀屿区“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管理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管理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与政府投资效益,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盯扩大政府有效投资政策机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使用超长期国债(含“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的项目。

  二、工作力量与职责分工

  每个项目明确“七个一”工作职责,即:一位牵头区级领导、一个牵头区直部门、一家承接业主、一组要素保障部门、一套推进时间节点、一份资金需求计划、一个工作群,具体职责如下:

  1. 牵头区级领导:全过程协调项目策划、储备、申报、开工、建设、验收工作。一是策划储备阶段,每月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学习会不少于一次,跟进资金政策动态,牵头对区直部门的谋划储备清单项目进行“五性论证”(适配性、必要性、可行性、一致性、时限性),进一步充实完善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储备项目清单。二是申报和实施阶段,组织组建项目工作专班,制定推进计划,多渠道争取资金,同时确保项目投资完成率和资金支付率达到上级要求。

  2. 牵头区直部门:一是策划储备阶段,紧密跟进上级政策性资金申报工作部署和政策动态变化,分析研判各领域申报条件,研究做好项目策划工作,同时向牵头区级领导汇报,按“五性论证”后确定事宜指导承接业主完善储备项目资料,形成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储备清单。二是申报阶段,对符合投向领域要求的项目,指导承接业主申报政策性资金需求,统筹前期经费申请使用,会同发改、财政初步审核项目申报信息,主动跟进对接省、市对应部门审核意见,并争取资金支持。三是实施阶段,负责项目实施具体工作,制定一个项目一套“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安排;加强日常监管,动态掌握项目与资金情况,组建工作群协调问题,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做到项目投资完成率和资金支付率达到上级要求。

  3. 承接业主:一是储备阶段,在牵头区直部门指导下,开展项目工可编制、用地报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前期经费和政策性资金需求计划。二是申报阶段,按发改、财政、牵头区直部门要求组件申报。三是实施阶段,负责按牵头区级领导、牵头区直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完善项目前期,按时开工,组织施工单位人机料投入,负责分阶段申请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快政策性资金投入使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有预见性,及时报告给牵头区直部门组织协调。每月更新调度本项目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与全生命周期平台的数据,做到项目投:资完成率和资金支付率达到上级要求。

  4. 要素保障部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行政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结合牵头区直部门所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做好履职、主动对接,加强项目立项、资金保障、用地用海报批、用规工规办理、图审、预算编制审核、项目环评、工程招投标等全过程无缝对接工作。镇街负责项目征迁,及时化解征迁涉及的遗留问题,制定明确的征迁工作预案和时间表,提高净地率,保障无障碍施工。

  5. 发改与财政部门专项职责:

  发改部门:一是策划储备阶段,梳理资金申报指南,汇总全区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定期跟踪项目前期推进情况,收集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申报阶段,指导牵头区直单位和承接业主按要求申报;跟进上级发改委相关处室审核进度,并实时与区财政、牵头区直部门沟通联动,确保申报信息一致。三是实施阶段,跟踪项目储备、建设进展情况,实时督促实施与平台调度,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并做好申报、推进情况通报工作;对督办单实行销号管理,协同效能办做好通报工作。

  财政部门:一是策划储备阶段,分析项目资金拼盘及指导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前期经费保障。二是专项债项目申报阶段,指导牵头区直单位和承接业主按要求申报;跟进上级财政部门审核进度,并实时与区发改、牵头区直部门沟通联动,确保申报信息一致。三是实施阶段,统筹项目财政资金组成与分配;政策性资金争取到位后,负责资金按要求拨付和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三、机制保障

  (一)督导机制

  1. 牵头区级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策划和推进专题会,每周固定听取牵头区直部门和承接业主所有项目进度汇报,形成大事记,明确问题解决路径、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

  2. 区发改局动态更新项目工作台账,记录各单位工作成效与问题,并予以日常通报;

  3. 资金争取推进会上需协调的问题,形成督办单,由区府办跟踪督办。

  (二)通报机制

  1. 区发改局每周通报牵头区直部门策划项目数和投资额;对列入督办单事项实行销号管理,每周跟进项目进展,对临近时限未办结事项提前1天预警;

  2. 由区发改局结合上级项目进度工作要求,列出滞后项目,经区领导审定后,由区效能办进行全区通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3. 每批次资金争取工作结束后,区相关领导召开复盘会;区财政局结合相关考评办法,通报晾晒各单位工作成效与问题,并进行年度考评。

  (三)奖惩机制

  1. 对项目推进或资金争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三级扩干会上通报表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提拔晋级、社会荣誉职务担任的优先推荐依据;

  2. 对未按期完成节点目标、推进不力或未及时完成推进会议确定事项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问责处理;由区府办通报,报区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被通报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

  附件:项目策划申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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