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发[2021]11号)、《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中共莆田市委农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印<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开展“机关+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组通[2024]13号)、《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93号)文件精神及各相关镇资金申请报告,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370万元(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