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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1-0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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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中共莆田市委农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印<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开展“机关+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组通[2024]13号)、《中共秀屿区委组织部中共秀屿区委农办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开展“机关+农村”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委组综[2024]30号)和《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 2024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 2024年“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区级补助资金150万元(与2024年“机关+农村”市级补助(莆财农[2024]93号)重复的5个村,区级不再补助),每个结对共建村10万(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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