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机制,切实依法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确保责任到位。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同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职能,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由局办公室牵头抓、各业务股室协调配合的权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
(二)强化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力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围绕新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办法治教育和政策宣传讲座,开展学法用法大讨论,推进“边服务边普法”,逐步实现普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我局制订了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了普法工作责任和目标,细化了具体措施,为落实普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我局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加大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培训学习,增强法治思维意识,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利用宪法宣传日在人民广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解答,发放宣传册150余份;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通过在内部微信群和LED宣传屏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对外服务平台法治宣传。利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向咨询办事的服务对象普及退役军人相关法律知识,加大退役军人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充分依法履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1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信息5条。二是及时发放优抚补助和抚恤资金。其中发放优抚、伤残抚恤补助资金1503.34万元,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930.51万元。三是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阳光安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量化评分,公开进行安置选岗。完成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其中事业单位岗位9名、国企1名,安置率100%,现已全部上岗。同时落实好退役军人“一件事”,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及时落实转业士官待安置期生活补助、落户、社保接续等工作。
(四)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提升行政效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帮扶援助等工作职能。坚持“一盘棋”思维,依法依规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确保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不走样”、把关“不突破”,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各项合法权益。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加强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坚持依法维权、依法化解,我局自成立以来,在辖区内未发生过行政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信访件均得到一一落实,完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二、存在问题
在推进法治建设、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中,还存在这些方面问题需要及时加以改进:一是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健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运作机制;二是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法用法自觉意识。建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夯实依法履职主体责任。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升普法教育实践成效。深入推进常态化普法工作,认真制定落实退役军人普法工作规划。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干部参与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社会化群众性特色法律宣传活动,提升退役军人和群众法律意识。
莆田市秀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