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防指〔2024〕10号
各镇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区渔业防台风工作,坚持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秀屿区渔港、码头、沃口和网箱养殖区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通报各镇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如发生人事变动,监管责任人随职务岗位相应变更调整)。请各防台风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贯彻落实《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2〕17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防台风的宣传、渔船回港避风、渔船渔排人员转移以及值守巡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附件:1. 2024年秀屿区避风渔港、避风锚地防台风责任人
2. 2024年秀屿区海上养殖渔排集中区防台风责任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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